[db:作者] 发表于 2025-10-20 09:18

警惕“合法合同”陷阱!绵阳游仙警方破获涉案2000余万饲料代理诈骗案

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
7月18日,山西大同胡军(化名)的女儿小兰到四川绵阳游仙区报案,称自己遭遇犯罪团伙利用产品购销合同实施诈骗。经公安机关侦办,一个隐藏在“合法”商业外衣下,肆虐十余年、残害数十家庭的罪恶链条逐渐浮出水面。
10月17日,记者从绵阳游仙警方了解到,该案已于近日告破。截至目前,游仙警方已抓获犯罪团伙成员13人,涉及河北、山西、安徽、湖南、重庆等10余省市,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。

抓获犯罪团伙成员
干果店老板跨界做饲料代理商
支付280余万货款后发现被骗
胡军是山西大同市一果蔬批发市场内的干果店老板,经营干果多年的他,不仅有稳定的销售渠道,还有一个占地500平方米、10余米高的固定仓库。
2024年7月的一天,正在店里招呼生意的胡军迎来了一位“顾客”雷某,称自己是“四川蜀金饲料有限公司”的负责人,正在当地拓展市场,急需寻找一个堆放饲料的仓库。“当时承诺每年20万元租金,自己售卖还可以提成。”胡军说,自己仓库有空余的地方,就与对方留了联系方式。
雷某隔三差五给胡军描绘一个诱人的商业蓝图,成为地区总经销商,公司提供全方位市场支持。“他们邀请我到饲料厂参观,还报销了往返的机票。”胡军说,在考察期间,饲料厂的员工都叫他雷总,接待期间也由饲料厂买单。“眼里看到的是真的,也让我放松了警惕。”雷某还向他承诺,成为总经销商后,公司会派工作人员帮销售产品。
回到大同后,胡某根据考察的结果,与雷某签订了饲料总代理商合同,并支付了20万元的代理费。产品到了大同后,雷某派人到周边区县进行销售,并拿回了养殖户签字的售卖凭证。

库存的饲料
饲料销售“火爆”的场景,增加了胡军成为饲料代理商的信心,但他忽略了销售“回款”。胡军先后支付了280余万元货款后才发现,一直都是自己在支出,却没有见到“回头钱”。他找到雷某问货款时,对方先给他说养殖需要一个周期,后直接说他没有诚信直接取消合作。
“我再联系雷某时,却再也打不通电话。”胡军说,巨额投资的瞬间蒸发,才让他发现所谓的“市场开发”只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。为此,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,当地警方看了合同以及资金流向,认定是一个常见的商业纠纷,让他到法院进行起诉。
2025年7月18日,胡军的女儿小兰到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经侦大队报警。初步核查令民警们心头一紧:合同条款规范,资金流向清晰,表面上近乎一场常见的商业纠纷。然而,经侦大队长程维星敏锐地察觉到一丝异常——合同另一方“雷某”的名字和报案内容,与多地流传的“饲料代理诈骗”线索高度吻合,初步研判是一个长期预谋、精心策划、分工明确、结伙作案的犯罪团伙。
曾因证据不足未被追刑责
“漏网之鱼”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
经公安机关侦办,一个隐藏在“合法”商业外衣下,肆虐十余年、残害数十家庭的罪恶链条逐渐浮出水面。
“调查发现,雷某的犯罪生涯可追溯至2012年。”游仙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刘胡孝告诉记者,当时他虚构“某农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”业务员的身份,流窜于云南、贵州、重庆等地的大型批发市场,专门物色实力较强、拥有仓储能力的批发商作为猎物实施诈骗。2012年6月,该案主犯欧某灿、周某清被公安机关抓获,分别被判处10年、8年有期徒刑,而雷某却因证据不足侥幸逃脱,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这次经历,不仅没有让雷某收敛,反而使其犯罪气焰更加嚣张,犯罪手段更为狡诈,反侦查能力更强。2013年6月,他伙同杨某权等人在湖南怀化市再次作案,诈骗受害人唐某某50余万元。
然而,正是此次作案后发生的一个“意外”,促使雷某的犯罪模式完成了关键“升级”。受害人唐某某发现被骗后,通过民事诉讼成功追回了30万元损失。这件事给雷某变相提示——他意识到,松散的个人作案模式存在巨大风险,一旦受害人通过民事途径追偿,极易鸡飞蛋打。
于是,一个阴险的计划在雷某脑中成型:成立一个“正规”的公司,以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。 如此一来,不仅能利用公司的“合法”外衣极大地增强欺骗性,更能以“有限责任公司”作为隔离个人犯罪的“防火墙”,让受害人难以追偿,也让公安机关在案件受理定性时面临更大障碍。
2014年12月25日,“四川蜀金饲料有限公司”注册成立。这标志着雷某的犯罪活动完成了从“流窜作案”到“公司化、系统化运营”的危险蜕变,隐蔽性、欺诈性、危害性更甚。

库存的饲料
层层诱骗的“合法”陷阱
专找外省不熟悉饲料行业商户下手
刘胡孝说,雷某团伙专门到外省的大型批发市场内物色目标,专挑有经济实力但对饲料行业不熟悉的商户下手。在接触受害人时,团伙成员会冒充多家知名饲料企业的“销售经理”或“股东”,并声称四川蜀金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是这些大企业的“子公司”(实际上该公司并无实际生产经营能力),以此冒用正规企业的商业信誉,为自己的空壳公司进行虚假背书。
随后,以“利润丰厚”为诱饵,热情邀请受害人进行实地考察。在获得初步信任后,雷某顺势提出签署《产品购销合同》,口头承诺受害人称如果投资达到一定数额,公司会全权负责派遣技术员和销售员开发市场、负责售后,以此哄骗受害人加大投资力度。这种形式规范的合同,是犯罪团伙将整个诈骗行为伪装成“商业纠纷”的核心道具,为其日后逃避刑事打击做掩护和准备。

民警整理卷宗
记者在办案民警整理的38卷卷宗里看到,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板桥镇板桥社区的张大爷在当地经营豆芽制品,2020年6月,有两个四川口音的男子上门,他们自称是四川饲料厂的销售人员。“他们看我有店面,就提出让我代销饲料,不需要垫资,每卖出一袋饲料提成40元。也可以把店面的空地租给他们堆饲料,每个月给一定的租金。”
张大爷说,饲料卸下后,就再也没有人出现过,也没有给他所谓的房租。“也没有给我留电话,也没有人推销,一袋没有卖出去,所以也没有提成。”后来,一个自称总经销的才把饲料拉走。
山西大同市浑源县蔡村镇的赵大爷是当地养殖户,去年秋天,有两名所谓的推销人员向他推销饲料。“送了我四五袋饲料,说是免费的。”赵大爷说,他拿来喂猪,猪都不怎么吃。过了一段时间,几名推销人员拉来了100袋饲料,并要占用他家的库房,他怕人进进出出会给畜牧传染疾病,就没有同意。“对方提出给我2000元占用仓库的费用,把仓库作为他们的网点。”
……
雷某等人在所谓的推销过程中,采用办讲座免费领饲料、吃饭等方式,骗取当地人的签字。“他们就把这些签字,当成推销饲料的凭证。”刘胡孝说,在虚假繁荣刺激下,雷某团伙会以“扩大规模”、“抢占市场”等理由,步步紧逼、持续催促受害人不断加大投资,直至其倾尽所有、再也无力支付任何款项。一旦确认无法榨取更多资金,犯罪团伙便会立即切断联系,携款消失,完成“收割”。
抓获犯罪团伙成员13人
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
据刘胡孝介绍,雷某等犯罪团伙在10余年时间,先后在河北、山西、安徽、湖南、重庆等10余省市,利用产品购销合同实施诈骗,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。
在案件办理过程中,专案组面临定性突破很难,溯源取证难,证据链闭合难等难题,通过对海量银行流水进行精准溯源,彻底厘清资金流向;通过大量走访询问,获取关键证言证词及相关证据;通过细致摸排侦查,全面掌握了所有核心成员的活动轨迹与藏匿地点。
8月10日,专案组抓住战机,一周内在河北、重庆等多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,成功抓获以雷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3人,查实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。
2025年9月19日,雷某、杨某权、向某飞、薛某伟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。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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